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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临时建筑的拆除遵循“谁安装、谁拆除”的原则;当出现可能危及临时建筑整体稳定的不情况时,应遵循“先加固、再拆除”的原则。
2、拆除高度在2m以上的临时建筑时,作业人员应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或稳固的结构部位上操作,严禁作业人员站在待拆构件上作业。
3、拆除施工前,应做好拆除范围内的断水、断电、断燃气等工作。拆除过程中,现场用电不得使用被拆临时建筑中的配电箱。
4、拆除施工应符合环保要求,拆下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。楼面、操作平台不得集中堆放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。建筑垃圾宜按规定清运,不得在施工现场焚烧。
5、拆除施工前,施工单位应编制拆除施工方案、操作规程及采取相关的防尘降噪、堆放、清除、废弃物等措施。
6、拆除施工区域周围应设置围栏、挂警示牌,并派专人监护,严禁无关人员逗留。广西住人集装箱当遇到5级以上大风、大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不得进行临时建筑的拆除作业。
7、拆除结束后,场地及时清理干净。